胪溪,违法交易并荒芜多年的50亩耕地是否在确权覆盖之内
2018-03-25 15: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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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简单通俗地说,土地确权就是给农村土地办理一张“身份证”。

2013—1—31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并定于2018年底完成。

土地确权,其实质意义是国家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保障“耕者有其田”,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是稳定农村的一项善政。

土地确权,是落实“三权分置”,也就是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承包权和经营权为农户,经营权可以流转。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的“命根子”。 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掌握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外出打工,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去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土地确权,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以前,乡里某些想圈地的人,他们是否能拿到他们想要的土地,乡间议论、打听的是他们想要的土地,国土部门是否批下来了,全然不知或者放弃了自己拥有愿意不愿意卖的权利。本来,想圈地的人是否可以买到他们想要的土地,第一要件是农民愿意不愿意卖,然后才是国土部门审核这种买卖是否合法。

确权政策还强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胪溪,因土地引发大规模上访群体性事件的胪溪,2014年经潮南区纪委与国土部门核定为违法交易、填上沙石至今仍荒芜着或堆放着沙石的50亩耕地是否在总面积1987亩确权覆盖之内?

这是每个胪溪人在签约之前必须也有权利追问的利益攸关、也是书记及书记辖下所有人员不能敷衍的问题。

我在《良田成石场,农田保护区不正像吓鸟的稻草人吗?》中说过:“如果落实处理这片违法交易公文昭昭的土地都前怕狼后怕虎,如何去应对乡间纷至沓来的纠纷,更遑论为建设美好和谐的胪溪施展宏才大略。”

或许,这不是受人掣肘就是另有交易的利益盘算,不然怎么解释。

或许,因诸多不清晰因素,正在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系列工作的胪溪,农户尚处于观望阶段,参与并未踊跃。

“贪刻之吏,习以成风。上有毫发之意,则下有邱山之取;上有滂沛之泽,则下有涓滴之施。”在皇权无法有效约束地方官员的乡土社会,一千年前,苏辙抨击贪刻之吏这番议论,今天,还值得一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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