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是“你不同意就不要签”可以敷衍的吗?
2018-03-31 21:4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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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微信中看到一个关于农村土地正在进行确权签名的视频,一个村民对签名的质疑。

从视频中看到,办事人员要求村民在一张只写着“同意本决议”而没有具体内容的空白纸上签名。

从视频中看到,一个自谦“不识字”的村民既理性又得理不饶人,而办事人员却支支吾吾无法应对,只是蛮不讲理地说“你不同意就不要签”。

土地确权,是“你不同意就不要签”可以敷衍的吗?

出现这种现象不仅仅在于办事人员素质的低劣,更在于办事人员居高临下的惯性心理。作为办事人员,有关土地确权的法律、法规是应该了解的,确权书所涉及的村民的权利与义务也应该说清楚。不然,如同这位村民说的,你什么都不知怎么可以坐在这里主持签名。

显然,这种毫无章法的签名安排,并非办事人员所为,而是整个村干部的“决议”。

或许,此时此刻,在内厅翘脚品茶并不抛头露面的书记正在掂量怎么用“社会关系”或“特殊手段”去“摆平”他。你得理不饶人,看你有几斤几两?

在潮南,上述现象是否普遍,不得而知,至少,胪溪也只不过是五十步与一百步之别。

其实,“同意本决议”这种表述如同胪溪在广播中所说的“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一样,都是一种自觉或不自觉的人治社会的话语习惯乃至法治意识淡薄的表现。土地确权是国家用法律、法规固定下来的国策,并不是一区一镇一村的“决议”或某一级某一官员的“指示”。

在这里,讲述一个关于数学分数的趣话。

很久以前,一家兄弟三人遵循父母遗嘱分置家产,其它家产都按比例分拆顺利。最后剩下17头羊,没法按老大1/2、老二1/3、老三1/9整数分配。老大占总量17的1/2是8·5头,要牵回整数9头,每个人都想四舍五入分得整数头。

怎么办?这时,一位智者察得其中奥秘,从家里牵来一头羊,凑上18头,兄弟三人各自牵走他们应得份额1/2、1/3、1/9并“五入”的整数头羊高兴回家。有趣的是,这位智者也可以将刚刚牵来做人情、化解兄弟分羊困惑的羊牵回家。

相信多数人如这位智者一样已能明白其中奥秘,这就是个体之和不及整体的分数问题,具体地说,1/2+1/3+1/9=17/18<18/18。

这里要说的是,在确定每人每户可以分得多少土地承包经营权时,是否将所有的土地都拿出来,每个村民分得的土地是否如兄弟分羊那样,个体之和不及整体。

如斯,既得人情又把“羊”牵回家的智者是什么人呢?

胪溪,如果违法交易并荒芜多年的50亩耕地不在确权覆盖之内是不是智者既得人情又可牵回家的“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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